| 大兴安岭行署加区国税局坚持“五个结合”全面贯彻落实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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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5-31 10:09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加区国税局从坚持“五个结合”出发,开展全面贯彻落实《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》和“管理年”活动。一是坚持与树立科学税收发展观相结合。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、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、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共同发展、税收事业与人员素质全面发展。二是坚持与构建和谐国税相结合。不断推动以“公正执法、诚信服务、科学管理、廉洁奉公、团结奋进”为内涵的和谐国税建设。三是坚持与加强国税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,引导国税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形成“知荣辱、讲正气、树新风、促和谐”的良好氛围。四是坚持与坚持依法治税,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相结合。依法组织税收收入,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政策,加强税源管理,优化纳税服务,充分发挥好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、调节经济、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,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。五是坚持与强化科学管理,不断提高执法和行政管理质量相结合。健全税收管理制度,加快信息化建设,推行税收质量管理,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,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精细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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